涉綁架錢幣兌換商勒索300萬高庭諭令被告出庭自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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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綁架錢幣兌換商勒索300萬高庭諭令被告出庭自辯
馬來西亞華人網 • 2022-03-01 19:17 • 馬來西亞 • 閱讀12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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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名男子涉嫌於6年前綁架一名60歲印裔穆斯林錢幣兌換商,並勒索300萬令吉案,基於控方表面證據充足,高庭諭令被告需出庭自辯。

5名被告分別是沙斯達蘭(38歲)、阿斯哈甘(39歲)、莫哈末蘇旦(43歲)、王山才(譯音,37歲)及楊世明(譯音,33歲)。

他們被控於2016年9月28日早上10時30分至早上10時40分,在峇六拜水晶園,涉嫌共同擄走錢幣兌換商哈瓦扎納茲米,非法禁錮受害者,並向受害者家屬勒索300萬令吉,抵觸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。

一旦罪成,將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及鞭刑。

承審高庭法官拿督哈茲亞克達在宣讀判詞中指出,由於控方的表面證據充足,包括證人供詞、呈堂證物,以及雙方律師的陳詞的考量下,諭令5名被告需出庭自辯,此案將另行擇日再審訊。

據了解,有關印裔穆斯林錢幣兌換商是在武吉佔姆住家附近散步時遭人綁架,綁匪過後向家屬勒索300萬令吉贖金。

在家屬與綁匪談判贖金數額時,警方於2016年10月3日在峇六拜一公寓單位內救回肉票,並偵破由三大種族嫌犯組成的綁架匪黨,逮捕9人歸案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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