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綁架拿督兒子勒索175萬案3華男需出庭自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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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綁架拿督兒子勒索175萬案3華男需出庭自辯
馬來西亞華人網 • 2022-03-01 19:06 • 馬來西亞 • 閱讀12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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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年前涉嫌綁架大山腳拿督10歲兒子並勒索175萬令吉一案,基於控方表面證據充足,高庭裁決3名華裔男子需出庭自辯。

3名被告分別是郭永來(40歲)、吳日益(42歲)及王添傳(39歲)。

根據控狀,3名被告被控於2016年6月29日下午3時50分,在檳城大山腳澈麗園一音樂補習單位前,合謀擄綁及禁錮一名10歲華裔男童,並勒索175萬令吉贖金。

3人因此觸犯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;一旦罪成,將被處以絞刑,或終身監禁和鞭笞。

承審高庭法官拿督哈茲亞克達指出,雖然此案受害者當時年僅10歲,不過對方供證明確,且能認出有關3名涉案男子。

因此在控方表面證據充足下,諭令3名被告需出庭自辯,有關審訊日期將另行擇日決定。

早前被指是主謀也是此案第三被告王添傳的友人,在出庭供證時曾指出,對方分批將聲稱是做生意的錢,交代給他們保管,甚至還去銀行開戶頭以存錢。

根據警方消息,一名擁拿督勳銜華商的10歲兒子遭3名不明男子乘車擄走。該華商隔日(2016年6月30日)凌晨約12時向警方投報,指其孩子在家屬繳付175萬令吉贖金後,已於阿爾瑪匯景園一帶被釋放。

據悉,這名男童是由保姆開車到澈麗園音樂補習教師住家前,在下車時被3名男子強擄乘坐另一輛車離去。

警方隨後成立特別小組進行調查,並在當年7月9日至20日期間逮捕9名華裔男子,並起獲108萬令吉贖金。3人也於同年7月22日正式被提控上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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